石家庄地铁运营分公司电子招采服务平台
平台服务费通知
一、 收费对象
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(供应商)。
二、 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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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位 |
概算价范围(m) |
收费金额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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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|
0万<m<10万 |
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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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
10万≤m<20万 |
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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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|
20万≤m<40万 |
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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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|
40万≤m<60万 |
4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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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|
60万≤m<100万 |
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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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|
100万≤m<500万 |
7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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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 |
500万≤m<1000万 |
9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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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 |
1000万≤m |
1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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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情况 |
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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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收费说明
1.为有效控制各交易主体的交易风险,给投标人(供应商)提供更优质的服务,助力投标人(供应商)有效竞争、精准投标,投标人(供应商)注册成功后可免费享受基本信息服务,查看招标项目信息并管理企业账号。
2.按次付费模式:为了降低投标人(供应商)参与投标的成本,平台提供按次收费模式,即参与一次平台交易项目的一个标段收取一次费用,收费金额依据交易项目标段的概算价确定。
四、 收费生效时间
本收费标准自2026年3月30日起正式生效。
五、 缴费及开票
1.支付方式支持农行银行卡支付、农行app扫码支付、公对公支付等支付通道。
2.平台默认开具电子发票。
六、 解释及说明
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。